几个月以后电视剧播出。起先是排在午夜时刻播出,后来居然挤进黄金时段,然后记者纷纷来找一凡,老枪和我马上接到了第二个剧本,一个影视公司飞速和一凡签约,一凡马上接到第二个戏,人家怕一凡变心先付了十万块定金。我和老枪也不愿意和一凡上街,因为让人家看见了以为是一凡的两个保镖。我们的剧本有一个出版社以最快的速度出版了,我和老枪拿百分之八的版税,然后书居然在一个月里卖了三十多万,我和老枪又分到了每个人十五万多,而在一凡签名售书的时候队伍一直绵延了几百米。
我当时只是在观察并且不解,这车为什么还能不报废。因为这是89款的车。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。
到了上海以后,我借钱在郊区租了一个房间,开始正儿八经从事文学创作,想要用稿费生活,每天白天就把自己憋在家里拼命写东西,一个礼拜里面一共写了三个小说,全投给了《小说界》,结果没有音讯,而我所有的文学激情都耗费在这三个小说里面。
这样的感觉只有在打电子游戏的时候才会有。
后来我将我出的许多文字作点修改以后出版,销量出奇的好,此时一凡已经是国内知名的星,要见他还得打电话给他经济人,通常的答案是一凡正在忙,过会儿他会转告。后来我打过多次,结果全是这样,终于明白原来一凡的经济人的作用就是在一凡的电话里喊:您所拨打的用户正忙,请稍后再拨。
这时候老枪一拍桌子说:原来是个灯泡广告。
这首诗写好以后,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,半天才弄明白,原来那傻×是写儿歌的,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,因为没有经验,所以没写好,不太押韵,一直到现在这首,终于像个儿歌了。
此后我决定将车的中段和三元催化器都拆掉,一根直通管直接连到日本定来的碳素尾鼓上,这样车发动起来让人热血沸腾,一加速便是天摇地动,发动机到五千转朝上的时候更是天昏地暗,整条淮海路都以为有拖拉机开进来了,路人纷纷探头张望,然后感叹:多好的车啊,就是排气管漏气。
而老夏迅速奠定了他在急速车队里的主力位置,因为老夏在那天带我回学院的时候,不小心油门又没控制好,起步前轮又翘了半米高,自己吓得半死,然而结果是,众流氓觉得此人在带人的时候都能表演翘头,技术果然了得。
还有一个家伙近视,没看见前面卡车是装了钢板的,结果被钢筋削掉脑袋,但是这家伙还不依不饶,车子始终向前冲去。据说当时的卡车司机平静地说:那人厉害,没头了都开这么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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